鹽酸厄洛替尼片是必須在有鹽酸厄洛替尼片使用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并僅在國家臨床試驗藥理基地或三級甲等醫院使用。當鹽酸厄洛替尼片被用于非小細胞肺癌治療的時,推薦劑量為150mg每日,至少在進食前1小時或進食后2小時服用。
持續用藥直到疾病進展或出現不能耐受的毒性反應。目前無證據表明進展后繼續治療能使患者受益,并且鹽酸厄洛替尼片的價格比較貴。另外對鹽酸厄洛替尼片及成份過敏者禁用該藥,如果必須減量,鹽酸厄洛替尼片應該每次減少50mg。
多中心大型國際III期臨床試驗研究結果顯示,鹽酸厄洛替尼片能顯著提高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生存期,中位生存期和一年生存率分別提高42.5%和45%,死亡風險降低27%,顯著延長了患者生命。另外一項在中國臺灣進行的擴展性臨床試驗也進一步驗證了這一結論,大量接受過化療的中國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在采用鹽酸厄洛替尼片治療方案后,獲得了極佳的治療效果,其中疾病控制率達到74.9%,中位生存期為9個月。
尚未在妊娠婦女中進行鹽酸厄洛替尼片的充分的、對照性研究。在器官形成期,當家兔血漿中厄洛替尼藥物濃度達到每日150mg給藥時人血漿濃度的3倍時出現母體毒性導致胚胎1胎兒死亡和流產。由于對人類的潛在危險性未知,建議處于生育期婦女服用鹽酸厄洛替尼片期間應避免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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